丈夫婚检查出梅毒,妻子起诉撤销婚姻,法院判决:隐瞒梅毒病情婚姻无效-北极星网

丈夫婚检查出梅毒,妻子起诉撤销婚姻,法院判决:隐瞒梅毒病情婚姻无效

  重庆市九龙坡法院近日审结了一宗因婚前隐瞒重大疾病(梅毒)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。原告小美(化名)与被告小帅(化名)在经历多年恋爱后结婚。婚后一周,两人前往妇幼保健院进行孕前检查,小帅被检测出梅毒阳性。随后,小美以小帅婚前未如实告知病情为由,向九龙坡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撤销婚姻关系。

  九龙坡法院审理后认为,梅毒作为乙类传染病,对结婚和生育有重大影响,小帅的行为对小美作出的结婚意愿造成了不真实完整的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,法院支持小美的请求,判决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。

  本案中,小帅明知自己患有不宜结婚的重大疾病却故意隐瞒,导致小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结婚,违背了婚姻的真实意愿。小美作为无过错方,依法有权请求撤销婚姻。法官强调,婚姻关系应基于双方真实、自愿、完整的意思表示,患病一方有义务在结婚前如实告知病情,以保障另一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
  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婚姻法规定的尊重和对个人权利的保护,同时也提醒公众,在婚姻中,诚实与沟通是维护双方权益和婚姻稳定的基础。重大疾病的隐瞒不仅违背法律,也可能给无过错方带来经济和情感上的双重压力,影响婚姻生活的质量。法院的判决为类似情况提供了法律依据,有助于推动社会对婚姻中信息透明度的重视。